各会员单位及投资者:
天津贵金属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交易所”)与建设银行(以下简称“建行”)针对存管业务进行了全方位的沟通和协调,现银行系统已经升级完毕,交易所将业务变更内容通知所有会员及投资者。
一、签约业务
投资者在办理建行签约业务时,无需会员单位执行预签约操作,即可通过建行柜台或网银等银行渠道直接办理签约业务。会员单位的建行签约业务也无需交易所预签约即可直接办理签约。对于已做过预签约操作的账户,会员和投资者均可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正常办理签约业务,不受影响;
二、延长业务办理时间
自2013年11月25日(星期一)起,建行通过非柜台的方式办理的签约、解约、改约以及资金往来业务时间由目前执行的8:30—22:00变更为8:30—23:00,延长一个小时。
除以上两项业务以外,其他业务不发生任何变化,请各会员单位及投资者知晓。
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
二○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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